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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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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清从后厨托着托盘姗姗来迟,将盛好料汁汤水的小碗摆放一排,也跟着叫卖起来,“酒楼新上的四鲜抄手,鱼虾木耳菌子做馅,吃一口就能鲜掉舌头。瞧一瞧看一看,今天半价,一碗十五个只要三文钱嘞——”

生活在凤溪城的人大多吃过抄手,但红油辣味的却没尝过,卤味是肉,抄手馅也是肉,有伙计摸摸口袋里的铜板,一咬牙,决定相信简小娘子的手艺。他将铜板扔进钱篓,道,“一碗红油抄手!”

简清笑着应了,揭开锅盖数了十五个抄手进锅,没多久,抄手加过凉水,已经重新浮起,头部透亮嫩红,混着些许青黑若鱼头青鳞,捞出拌进调好的红汤中,浮浮沉沉,煞是好看。

小碗中的红油是简清特殊炸出的,香料葱姜若干炸过,晒干碾碎的二荆条和小米椒下锅,有些许差异的辣椒香味在热油中彼此缠绕,沉淀为特殊的辣香等油汤的颜色由清亮渐渐转为暗红后,再调出料水,放入小块猪油,等抄手出锅时舀面汤冲开,就是一碗完整的红油抄手。

精心准备的红油汤底原本单单摆在桌案上还只是颜色招人眼,等热汤冲开,冷却的油脂裹住的香味便爆发出来。先要了一碗红油抄手的伙计守在摊前,闻着味道,口水都要流下来,不等简清递过碗勺,自己就先拿着勺子从锅里舀了一个抄手尝尝。

木耳菌子各有特色的鲜香,河虾的清甜弹牙和鱼肉糜的肥美嫩滑一同在口中爆出,分开吃任何一种都比不上的鲜美味道令人不由得吸着舌尖反复回味。等回过神来,伙计哪还顾得上尝红油的味道,看看四周盯着他的碗的视线,抱着一碗抄手迅速跑进了大堂。

被红油香气勾住的其他人看着他的背影望洋兴叹,咽咽口水,再想想今天抄手只要一半价钱,而三文钱平常也不过就买个包子。当即,掏钱的掏钱,回去找自家掌柜的找掌柜,北城门边,热闹起来。

简清依次应着客人的要求,挽起衣袖盛出一碗碗抄手,有的客人端着碗回了自家铺子,有的客人进了酒楼大堂寻位置坐下。简清拎着勺子搅动一下小锅,准备煮下一份抄手,忽然感觉周围安静下来,一抬头,面前站着一个有些脸熟的青年。

奔霄被王爷派回城中买一沓新纸,虽然不知道前几天问松阁才送来的纸怎么就用完了,但奔霄好歹还记得不要多言的准则,麻利地跑了腿。等从城西绕出来准备出城,远远的一股辛辣香味裹着鲜味就勾出了腹中馋虫,馋得奔霄险些忘了自己还在马上。

之前在城中查记刚吃的方油糕在肚子里还有些撑,但舌头已经不听使唤,奔霄咽一下口水,自来熟地打起招呼,“简小娘子,一碗红油抄手,带走。”

听他说到带走,简清立刻把脸和人对上了号,一时间有些不明白华阳王的侍卫为什么这么闲,成天在外面游荡着买吃食。不过,是华阳王派他出来探寻美食的也说不定。

简清唤简澈去拿了食盒,盛了一碗抄手放好,叮嘱道,“客人明日记得将食盒还来,承惠三文。”华阳王家大业大,侍卫估计也看不上她家这破烂食盒,让侍卫带走食盒,简清倒不担心他会不会拿走不还。

没有招呼,没有恭维,和之前那次买豆花时一样,简清待他这个王爷近卫和旁人毫无不同。奔霄从口袋里摸出来一角最小的银角子丢下,“不用找了,明天还食盒给你。”

简清掂掂银角子,这么一点起码顶五十文,她挑一下眉,更加肯定了方才对于华阳王家大业大的判断,连侍卫都出手如此大手大脚,恐怕本人也相差不多。

简清的小摊生意还在继续,奔霄一骑快马奔回小凤山兵营,将食盒丢进小厨房便去复命。

奔霄进门时华阳王还在执卷写写画画,他将怀中一包纸拆开一部分放在王爷手边,另一部分放进柜子,全程蹑手蹑脚,生怕惊了王爷思绪。

等奔霄收拾完准备离开,经过王爷身边时,忽然被出声叫住,“奔霄,方才吃过什么?”

奔霄愣了一下,答道,“查记的方油糕。”

楚斐从书卷中抬头,淡淡看他一眼,微微皱眉,“没了?”

这问题来得莫名其妙,奔霄点点头,就见王爷重又提起笔来,不再理会他,就好像真的只是随口一问。

等奔霄出门和越影站在一处,越影抽了抽鼻子问道,“你吃了什么?这么大味儿。”

奔霄闻闻衣袖,忽然明白过来方才王爷问的是什么,一时陷入纠结。他这份夜宵,究竟是该呈给王爷,还是不该呈给王爷呢?

作者有话要说:ps:北方饺子,南方馄饨,四川抄手,都是皮包馅的做法,各地偏好不同。

鱼头汤和鱼骨汤真的好好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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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今天簌簌更新了么”五瓶营养液,抱住小可爱亲亲!呜呜我更新了,你看我多可爱(?)

几位儒生

奔霄在背后纠结了些什么,简清一概不知,把还食盒的事情记下后,这个人就被抛在脑后。

毕竟,手头有那么多事情要忙,光是酒楼琐事就能从早忙到晚,勉强挤出来的午睡补觉时间都要炖上卤味,更别说还要抽出来时间写状告方一品的文书。

问松阁里的笔墨纸砚依次陈列在架上,穿着文士衫或府学学子服的文人们在其中走走停停,些许谈笑声在阁中低低响起。手不释卷者有之,买珠还椟者有之,但不论怎样,外面看来,都是一片书香墨意。

对着正门的柜台后,靠在椅子里翻书的掌柜忽然感觉一个人影走了进来,他一抬头,就被少女身上浓墨重彩的颜色惊了一瞬。

深蓝色蜡染布裁就的裙子套在身上,气质差一些撑不起来的话,就会像个小孩穿老太太衣裳唱大戏。偏这小女郎穿着理直气壮,昂着头就阔步走进门来,裙子荡出弧度,倒有几分像着长衫坦坦荡荡的侠客。

再一看,这女郎有些眼熟,不就是一年前身边总围着几个无赖儿,守在府学门前守了两个月要等着看连解元出门的简家小娘子吗?那阵子,问松阁和周围几家书肆,都被她和她的狐朋狗友蹭过屋檐下空闲,生意没多好,倒是对面茶楼卖出去的茶水多了许多。

连小解元的容色倒是真的好,曾被人笑称过“卫郎再世”,但也没人像简清这样肆无忌惮地去瞧,直把一个好好的书生瞧成了秦楼楚馆里的小倌儿似的。

想到这里,问松阁掌柜一顿,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想什么呢,连少爷去岁秋闱过了乡试就进京去了,这会儿春闱都过了,没准,都已经是状元老爷了,哪轮得到他在这里胡思乱想。

拉回来跑偏的思绪,掌柜的瞅着进门到处翻翻看看的简清,犯起难来。进门是客,他肩上好歹还有个举人帽子,总不能学那些蠢物大动干戈将她赶出去。

但要是什么都不做,光他看这一圈下来,就有不少人回头瞧见了简清,正交头接耳地说着话,用膝盖想想简家女的名声都知道,说的不会是什么好话。

问松阁平常也有女郎或妇人来买些纸笔,只是没有一人像简清这样引起瞩目的。一传二,二传三,没多久窃窃私语声就传到了简清耳边。

“这不是简家的那个?去年来看连师兄,今年又是要祸害谁?”

“也不看看她什么德行,给师兄当丫鬟都不配。”

“听说是在做厨娘,嗤。”

“卖些包子面条给那些……人罢了,哪算得上什么厨娘?”

只有听到最后两句时,简清眉梢动了动,然后重又拎起笔架上悬的毛笔,试着轻重。

然而不管她用哪管毛笔,笔尖那簇软毛都完全不听她使唤。笔尖软硬似乎也不是区分笔好坏的标准,她拎了一根又一根毛笔起来,身边看着她动作的人的嘲笑声愈发大了。

“瞧,笔都不会拿,还来这里附庸风雅,真是可笑。”

“唉呀,李兄,拳拳向学之心莫要去拦,好学总是好的。没准,明年的蒙学,还能多一位师妹呢。”

“她?认得字吗?还想入蒙学?”

简清点点头,哦,看来是拿笔姿势不对。让一个用了二十多年钢笔铅笔的现代人顷刻间就学会用毛笔实在有些强人所难,更何况原身就也压根没有学习底子,还不如让她回家拿鸡毛蘸墨汁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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