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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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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像依稀记得维恩偶然一次说过自己小时候在酒馆打工,总要走很远去井边取水的事。他心神不宁地跟着面前的小孩走到酒馆门口,里面嘈杂下流的环境令他微微皱起眉头。维恩拍拍他的手背,示意他把水桶给自己拎进去。安塞尔点点头,松开手。维恩抱着水桶到后厨交给拉瑞,还庆幸老板现在并不在这里。

走到大厅,就看见之前帮助自己的贵人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闻着金钱味道就来了的老板不动

声色地用胳膊捅捅维恩:“他是跟你一起来的吧,好小子!卖他一瓶好酒,晚上给你加餐。”“可不能让他干坐着,占个座位。”

哪有什么好酒,维恩垂下眼睛,但是他想穿着那么好的衣服的人或许不差一瓶酒的钱,于是鼓起勇气走到安塞尔桌前,爬上凳子,红着脸结结巴巴地开口。

此时安塞尔已经确定眼前的人是维恩了,因为他刚刚听见后厨的小伙计喊了男孩的名字,便询问了一下老板。安塞尔努力地在吵闹的环境中听清维恩的话,却越听心越沉,他知道维恩有口吃的问题,却不知道小时候竟然这么严重,难怪刚刚一直不说话。

好不容易明白了维恩是让他买酒。

“多少钱呢?”安塞尔打开钱包,悄悄地看了一眼,果然钱币上印着的年份是在未来,完全用不了,他不动声色地又将钱包塞回去,轻声问道。

“五十英镑。”一直注意这里的老板礼貌地插话道。

维恩倒吸了一口气,惊讶地看向老板。这瓶酒标着五英镑摆在柜台上一两年了都没人买,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不值。

安塞尔也不是傻子,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满脸堆笑的老板,轻笑着重复:“五十英镑?”

“是的。”老板有点心虚,但也不好改价,于是推了把维恩找补道:“还配有专门的服务生,帮您倒酒。”

安塞尔点点头,起身:“稍等我一会。”说完便转身出门了。

拉瑞溜过来,可惜地看着老板:“您要是不那么贪,五英镑就卖出去了。”“他有钱。”老板笃定道,目光盯着安塞尔走出去的大门:“他的钱包是真皮的。”他们等了一会不见人回来,都摇摇头,各自散开,老板自言自语:“没道理啊……”维恩跳下桌子,跑到门口踮着脚张望着,失落地垂下头,回到酒馆擦桌子。

安塞尔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饭的时间了。在这里停脚的水手和马车夫们大声地交谈着。搬着箱子的维恩一看见他,欢呼一声丢下东西就跑过来,局促地不知道该不该拉住他的手,可如果不拉,他会不会又像之前那样离开?

好在安塞尔没有让他纠结多久,很自然地拉起他的手,走到老板面前,将纸币放在桌上:“把酒拿来吧。”

维恩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少了一枚。

“他不用干活了吧,不是说有专门的服务生吗?”安塞尔指了指身边的维恩,然后用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头。他进门的时候就注意到维恩搬的箱子看起来太重了。

“当然。”老板很爽快,这笔钱进账,别说是个十岁的小工不干活,接下来酒馆停业一个月都没问题。

安塞尔找了个空位坐下,制止了要帮他开酒瓶的维恩:“不会喝酒。”

维恩眨眨眼睛,听话地停下动作,疑惑地表情像是在说不会喝酒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

旁边的客人因为目睹了一笔大金额的交易达成,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气氛热烈,有人突然起哄:“维恩!唱个那个!”

维恩脸红了,低下头,装作没听到,但是摆放餐具的手微微颤抖。

“唱什么?”安塞尔有些好奇,他一直都觉得维恩有副好嗓子,而且唱歌的时候也不会口吃,有利于信心的建立。

“唱个嘛!之前不是唱得很好嘛!”喝醉酒的客人纠缠不休,维恩垂着头在安塞尔越发严肃与担忧的目光中爆发,猛地扭过头大喊道:“我不要!”

“他说他不要!”安塞尔几乎是同时站了起来,以绝对维护的姿态伸手挡住维恩的小脸,将他抱在怀里,声音不高却很有穿透力,冷淡的目光扫着神态各异的酒客。

这些人大多是粗鲁的底层工人,嘻嘻哈哈地完全无视安塞尔这种看起来温润文弱的人的愤怒。维恩不愿意唱,他们就自己唱。下流不堪入耳的歌词刚一出来,维恩猛地回身,双手捂住了安塞尔的耳朵。

“不要听……”维恩有些艰难地挤出几个字,羞愧难当地闭上眼睛。

他唱歌好听,他唱这些歌讨好客人,拿点小费,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突然在这个头发丝都干干净净带着香气的贵族面前自卑起来。

安塞尔眼眸沉沉的,抱紧他,双手也捂住他的耳朵。明明自己才是个孩子,却在风霜的暴露中结出了坚硬的外壳,反倒担心起来他这个大人了。

这时候有个好事的车夫走过来,大大咧咧中带着拘谨:“先生,您的戒指上的宝石可以让我欣赏欣赏吗?

安塞尔心情不佳,抬起手,小小地展示了一下艾姆霍兹庄园祖传的蓝宝石扳指。车夫的神情一下恭敬起来,慌乱地退开。

维恩听见他大声地和自己的同伴说:“是真的!是克什米尔!”他煞有其事地说了个不知道对不对的名字,周围人都崇拜地看着他,他那么骄傲地挺起胸膛,似乎戒指是他的一样:“至少要几百万英镑。”

他说少了,但是也足够惊人了。

酒馆其他人好像没有听见,声音却不约而同自觉地小了下去,渐渐也没人敢继续唱了。

安塞尔重新坐下,手搭在桌上,像是在思索什么。他不想维恩继续待在这个酒馆了,可是自己突然来到这个时空一无所有,也不确定究竟会持续多久,贸然带走维恩,是一种不负责任。

他正在走神,突然觉得手被什么东西碰了碰。他看过去,发现维恩正专注又紧张地低着头,用小手指试图勾住他的小手指。

安塞尔心跳漏了一拍,条件反射地弯曲小拇指,将他勾了过来。

维恩显然也没想到安塞尔会回应,咯咯笑着抬头,另一只手挡在嘴前悄声道:“我们溜出去吧。”

这个提议提到安塞尔的心坎上了,他惊喜地点点头。维恩欢呼一声,偷偷瞟了眼后面正在算账的老板,转过头冲安塞尔俏皮地眨眨眼睛,然后跳下椅子拉着安塞尔跑了出去。

当然,他没有忘记拿起那瓶五十英镑的酒。

从火热混浊的室内一下闯进街头,维恩深吸了一口没有酒味的新鲜空气,正想说话,身子突然腾空。

安塞尔直接将他抱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手臂上。

维恩第一次离开地面这么远,局促不安地压低身子趴在安塞尔肩膀上,软绵绵,毫不抵抗,像—只温顺的小猫。

金色的发丝上带着淡淡的香气,维恩的鼻子快速动了动,似乎想要把这股气息记在脑海里。

“去哪里?”安塞尔抱着他颠了颠重量,笑着问道。

维恩伸出一只手,指了指前方,也不说话,安塞尔只好跟着走。

沿着小路一直走到广场的长椅上,夜晚人很少,很安静,他们一起坐在上面。“其实……”维恩有点忐忑不安,习惯性地绞着双手,指节都有些发白。安塞尔认真地看着他,耐心地等待着。

“这个酒根本不值五十英镑。”维恩低着头,脸颊看上去鼓鼓的,睫毛长长颤动着。安塞尔愣了一下,然后很爽朗地笑了起来:“我知道呀。”维恩眨眨眼睛,歪过头:“您看着聪明,怎么还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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