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节(1 / 2)
明达见父亲真的动怒了,便道:“爹,看来我娘手头也没有多少银子了,否则也不会连
首饰也拿出来,好在没落到别人手里,爹,您把这些先收起来,别生气了。”
大太太掌家多年,手头岂会只有这些私房,她的银子都去了哪里,明大老爷不用想也能猜到。
反正没给自己亲生的儿女,要么给了侄子侄儿,要么就填了吴家那个无底洞。
明大老爷对明达说道:“你去趟京城,和你二姐夫说一声,不要管吴家的事,哪怕吴桐找上门来,也不要搭理,若是你霍姑父在京城,也和他说一声,我给你多带些银子,你在京城赁个宅子,你先住着,等你大姐夫和大姐姐来了,也就不用再赁宅子了,你带上书,在京城多住些日子,住到明静成亲,你再回来。”
明达明白,父亲是不想让母亲的情绪影响到他,这才把他支到京城,京城有霍誉和陈洪深,明大老爷还是很放心他的。
明大老爷给霍誉和陈洪深分别写了一封信,让明达一起带上。
打发走了明达,明大老爷想了想,便去了明轩的院子。
明轩正在背书,短短百来字,背得上气不接下气,听得明大老爷直摇头。
体质太差。
自从吴家出事以后,大太太便很少过问明轩的事,整日以泪洗面。
明大老爷想了想,让丫鬟给明轩收拾了几件换洗衣裳,又带上明轩平日吃的药,他带上明轩去了越秀胡同。
“明静下个月就要出嫁了,你二哥二嫂正是最忙的时候,久哥儿还小,身体也弱,你三嫂的心思都在久哥儿身上,我思来想去,只有你这里最合适,所以我就把明轩带过来了,让他在你这里住些日子,他不淘气,还是挺听话的,住几天,你若是嫌烦了,就让汪安把他送回去。”
明卉一听,就知道枣树胡同那边一定出事了,否则明大老爷不会把明轩送过来。
至于出了什么事吗?明卉不用猜也能知道,一准儿是和大太太有关。
吴家被抄家了,这事她也知道了。
除此以外,她还知道霍誉来过保定,这次去码头抓人,和去吴家抄家,就是霍誉带队,只不过他没有露面而已。
不过,霍誉给她的第三封信也送到了,是白菜亲自送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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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封信,明卉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
上上次是脆柿子,上次是野酸枣,这次会是什么?
核桃?
栗子?
苹果?
明卉嘴里默念了七八样东西,可是打开信一看,她还是猜错了。
这一次,霍誉说的是酱菜!
他们到达府河码头时已是深夜,忙完正事,快天亮时,他就着酱菜吃了三个馒头。
可能是肚子饿了,他觉得馒头格外好吃,有着麦粉特有的香甜,更好吃的是酱菜,酱菜里有黄瓜、花生仁、萝卜、蒜薹、莲藕,还有一种一截一截像虫子的东西,脆脆的,叫不上名字。
霍誉说他尤其喜欢吃酱菜里的黄瓜和那种叫不上名字的东西,以往他来保定时,也吃过酱菜,可是却从没吃过这么好的。
白菜把信交给明卉,便急匆匆走了,说是大部队已经出城,他要快马加鞭才能追上。
明卉都都嘴,她其实想告诉白菜,家里就有酱菜。
霍誉说的这种特别好吃的酱菜,一定是大慈阁何家的,保定府的酱菜,没有比他们家更好吃的了,芸老太太最好这一口,所以每隔些日子,张元娘就会去大慈阁买上几罐子。
霍誉叫不上名字的那种看着像虫子,吃起来却脆脆的东西,叫地露,也叫地篓子,地葫芦,还有叫地环的,西北人管它叫地鱼儿,它还有个高大上的学名,叫白首乌。
晚饭时张元娘炒了两荤两素四个菜,明卉却要吃酱菜,就着馒头吃了半碗酱菜,结果整个晚上都在喝水,早上起来,眼皮肿肿的,像只金鱼。
明轩在越秀胡同住了下来,明卉给他收拾出一间厢房。
前阵子明卉在那间厢房里放过香料和成香,现在虽然搬走了,可还是一室芳香。
明卉对明轩说道:“你若是不喜欢,就打开窗子透透气,过一两日就能散去。”
明轩却使劲吸吸鼻子:“好闻。”
明卉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你怎么没把身边的丫鬟婆子带来?要不要我让汪安去把她们接过来?”
明轩摇摇头:“是我让爹不要带她们过来的。”
明卉扬扬眉毛,这小孩儿还挺有主意。
她略通医理,明轩吃药的时候,明卉拿起他吃的蜜丸闻了闻,便大概知道这是什么药了。
不是用来治病的,就是养身的补药。
明卉总觉得明轩的身体应该不仅仅是胎里不足的原因。
久哥儿也是早产的,可是久哥儿看上去就很健康,虽然个头不大,但是小脸蛋白里透红,小胳膊小腿儿也很有力气,全然不是明轩这样。
黑猫神出鬼没,常常一走几天,今天它恰好回来,一回来就察觉到家里来了外人。
它警惕地看着明轩,明轩原本以为明卉只养了荔枝一只猫,忽然看到黑猫,他吓了一跳,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通体乌黑,没有一根杂毛的大猫。
明轩伸出小手:“咪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