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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奕知道林江水的脾气,这么急匆匆要来找自己。
还不明说是什么,那就意味着。
是个坏消息。
“同居”第三天
任歌今早有导师陈荣的课,陈荣是任歌的本科班导,同时任歌也是陈荣的第一届硕士生,她的单人宿舍也是陈荣争取来的。
虽然最后被阮奕这个阮家人打破了。
陈荣岁数不大,三十出头,教任歌时刚刚博士毕业。
任歌的大学成绩并不顶尖,能进全级前十,她没想过自己能够保研,是陈荣主动找到任歌,询问她是否愿意做自己的首届硕士生。
任歌当然愿意,所以最后成功保研本校。
而陈荣选择任歌的原因很简单:她很听老师的话。
例如今天上课,任歌又一次成为了他的科代表。
在这之前,任歌已经成了两门课的科代表。
她上课喜欢坐第一排,听课记笔记,一看就是最认真的那一类学生。
老师们询问是否有人愿意做科代表时,只要沉默时间超过十秒,任歌就会默默举手,然后就成为了那一门课的科代表。
不过今天是陈荣直接选中了她。
任歌也十分平静地接受了。
一般来说,任歌所担任的科代表,要么是课程难度高的,要么就是老师特别难搞的,这无疑会增加她的学习负担。
这也是任歌在大学期间没有交到朋友的原因之一。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还是来自于她自身。
在外人看来,任歌冷漠无情、沉默寡言、性格古怪。
下课之后,陈荣刚走,立马就有几位同学围到任歌身边。
“任代表,以后多多关照啊!”
其中一个女生表现出和任歌很熟悉的模样,笑着靠近她。
“好的。”
任歌冷冰冰抽开身体,没有和女生接触。
“咳咳。”女生尴尬咳嗽两声。
“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大学时期的学霸,任歌,她可是保研的哦,没有参加研究生考试,而且经常当科代表,深受老师们喜欢。”
女生的语气不是羡慕,更不是夸奖。
而是嘲讽,还带有诋毁。
任歌收好书本,冷冷看了她一眼。
“请问你是?”她压住内心怒火,还算有礼貌开口。
“哈哈哈!”
“果然人家都说:‘贵人多忘事!’,我是二班的洪烟呀,不过任代表记不住我们这些学渣的名字,很正常。”
洪烟四周的学生,不知道为什么,跟着她一起笑起来。
任歌脑海中确实没有这个名字,她连自己班上的同学都记不全,怎么可能认识二班的人,这个人就是故意的!
“确实记不住。”
对付这种人,任歌的对策,依旧是冷漠。
她起身,伸手推开挡在桌椅旁的人。
“不过现在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