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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鹿“觉得寂寞恬不知耻地找男人那就快点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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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边走边聊,巳初便到了家。

萧衍的门关着,应还在温书。谭永善没去打扰,直接和赵天成进了厨房。

一人洗菜烧火,一人切菜下锅,不多时就做出了一顿简单的家常菜。

把碗筷饭菜摆放好,一切准备就绪,谭永善才将萧衍唤出来吃饭。

饭桌上,谭永善坐在中间,萧衍和赵天成相对而坐。

他们两家虽然往来颇多,但基本上都是赵天成和谭永善你来我往,互相帮忙或者互送吃食,相比之下,萧衍同赵天成并不熟识。

平日里,无论对谁,萧衍都温和有礼,八面玲珑。谭永善不会说话,因而很多人际关系和交涉,都要仰仗这个弟弟处理。

然而不知为何,今日萧衍却十分冷淡。连对方主动的打招呼都没有搭理,对赵天成整个人视而不见。

气氛一时间凝固,谭永善未料及这样的结果,尴尬地坐在中间,他从未责怪过萧衍,如今也不知如何维护赵天成。

赵天成瞧出了萧衍的敌意,先是一愣,随即一笑。

仿佛为了不让谭永善为难,他看起来并不在意,随意夹起一筷子菜,便对谭永善的厨艺赞不绝口起来。

谭永善听完尴尬地笑笑,为了缓解尴尬,机械地给其他两人碗里夹菜。

在赵天成单方面同谭永善的闲聊中,一顿饭竟也就这么结束了。

帮着谭永善收拾好一切,赵天成回了家。

在门口相送时,谭永善满脸歉意,赵天成却只是一笑:“不必抱歉,是我打扰了你们。”

谭永善匆忙摆了摆手,只听赵天成继续道:“只是……”

他顿了顿,为难道:“只是他已成年,也许早已不是你印象里的小孩子了,而且如此粘着你总是不妥。或许我说的事情,你可以考虑考虑。”

谭永善愣在原地,一时有些搞不懂他话里的意思。直到赵天成离开,他仍然心神不宁。

回到院子里,他突然想到今早出去匆忙,还没喂那鹿儿。于是从院里取了些秋忙时攒下来的玉米秸秆,抱着来到栅栏棚里。

然而当谭永善走近,却发现那栅栏门半掩着,鹿崽已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他慌乱起来,丢下秸秆便去问萧衍有没有瞧见它。

萧衍坐在椅子上,只冷淡道:“哥哥自己养的畜生不看好,我怎知它去哪了?”

他一时语塞,但实在担心,于是慌忙转身出去寻,没有看到身后萧衍凤眸中阴冷的眼神。

谭永善在山路上漫无目的地寻找,直到遇见一位砍柴而归的农户。

那农户皱着眉看着谭永善在他面前比划半天,才勉强搞懂他的意思。

“你要找一只……鹿?”

谭永善点点头,却见那农户想了想,道:“要说活的没见着。但今日上山,我倒是见着一只不知是什么的东西,被狼还是野狗咬得四分五裂的。”

一股寒意从谭永善脚底升起,将他整个人冻住。那农户回想着,脸上显出些害怕恶心的神色:“哎呀,真是一地的血,皮都撕扯下来了,血肉模糊,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可我们这附近也没听说有狼什么的,诶,小哑巴,天晚了,我看你这么瘦弱,还是别找了,快些回去吧。诶诶,你怎么不听劝……”

谭永善自顾自地跑着,浑身冷得有些发抖,又走了一刻钟,果然在山路不远处,看到了那农户说得惨状。

一块焦黄的土地被血水染成红黑,血泊当中,是几块被野兽撕咬得七零八落的碎肉。

谭永善颤抖地跪在血泊前,哭着捧起那唯一可辨认这具躯体生前可爱面貌的头颅,瞧见那双鹿眼还睁开着,眼角附近的皮毛上挂着仿佛是血泪的东西。

将那小鹿安葬好,天黑时,谭永善失魂落魄地回家了。

他一路流泪走到家,看着空旷的院子,想起每次回来那小鹿活蹦乱跳迎接他的样子,只觉心痛难忍。

这时,萧衍走出房门,见他回来,却一改之前的冷淡。

他走到谭永善面前,嘴角勾起,笑道:“哥哥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把大门修好了,晚饭也烧好了,等你一起吃呢。”

谭永善抬起头,泪眼对上萧衍的视线,只见他直勾勾地盯着他,明明是笑着的,眼底却好像没什么温度,让谭永善感受到寒意。

想起昨夜,他脑中不绝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

萧衍见谭永善僵立在原地,想要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却不想竟将人吓得后退两步。

谭永善肩膀忍不住颤抖,他咬着下唇:「是你,杀了它?」

萧衍手臂僵在半空,嘴角的笑冻住。

他放下手臂,垂下头,再抬起脸时,眼角却已经淌出了泪。

他一脸受伤绝望的表情,清冷的嗓音因为委屈而颤抖着:“你怀疑我?”

谭永善从未见他哭过,头脑瞬间被冷水泼了一样。

是啊,他怎么可以怀疑自己最亲近的人。

他登时后悔起来,慌忙伸手想要为萧衍擦掉泪,却被萧衍打掉。

“你竟然因为一个畜生,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我!”

「对不起。」

萧衍抹了把泪,又冷笑道:“你只知道怀疑我,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你自己着急出门,下贱地非要同他去早市,顾得不关不上的大门,它本不会自己跑出去,也许就不会惨死?”

萧衍见谭永善整个人僵住,脸上露出震惊愧疚的神情,心下不禁冷笑,表面上却仍然一副悲痛无比的表情,冲他吼道:“是。你是烦我了,嫌我给你添麻烦,碍着你和姓赵的谈情说爱了是不是!”

谭永善听他竟这么说,哭得更厉害,用力地摇头,他想要上前抱住萧衍,却被他推倒在地上。

“如果你按不住寂寞,非要恬不知耻地找个男人,最好早点丢下我这个累赘的弟弟,快点滚。”

他面无表情地说完,不顾在中秋满月下,跪在地上恸哭着摇头的谭永善,转身回了屋。

自从那日的误会,任谭永善如何道歉,萧衍三日没有和他说一句话。

每一天,谭永善都在愧疚和悔恨中度过,白天在包子铺整日失魂落魄,晚上蒙着被子不知掉了多少泪。

第四天清晨,萧衍起床,看见谭永善在厨房做早饭。

那具瘦削的身子蹲在灶台前,低着头,露出一截纤细莹白的脖颈,睁着一双红肿的眼睛一边添着柴火,一边望着火焰发呆。

那双水盈盈的眼睛,正在啪嗒啪嗒掉着眼泪,肩膀随之微微抽动,却只是静静地抹眼泪。

瞧着很乖,很可怜……

萧衍心情大好,盯着谭永善脆弱的后颈和背影,喉结一动。

听见脚步声,谭永善回头看见萧衍,急忙擦干了眼泪,起身扯出一个温柔的笑,打着手势告诉他早饭马上好。

萧衍没有理他,只是进了茅厕。

谭永善以为他还在生气,仍不肯原谅他,失落地蹲在地上继续烧火。

然而过了一刻钟,萧衍洗漱完,虽然仍是冷着脸,却主动来帮他端饭,自此才结束了这场冷战,恢复到他们二人以往的状态。

谭永善虽然迟钝,这次教训却实在深刻。

后来为了不让萧衍误会他和赵天成的关系,他刻意回避了许多。

两个月后,同他告别后,赵天成终是独自去了扬州。

他终是放不下萧衍,拒绝了赵天成同去的建议。

谭永善听人说绣活能够赚钱,为了留在萧衍身边,又能攒钱,于是和胡婶的女儿学了绣工。

虽然是女儿家的活计,但好在他心细又手巧,虽然前期十指被刺得穿孔流血,不过学得很快,做出来的绣品针脚平整,精致好看,倒也能卖出些钱,多攒一些钱。

于是,谭永善白日在包子铺忙活,晚上借着烛火加班加点地刺绣卖钱,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着。

然而世事无常,就在谭永善以为日子渐渐变好时,天下却乱了起来。

自秦王慕容晋谋反登基,自立为帝以来,沉迷酒色,荒废朝政,民怨已久。

他的皇位本就来得名不正言不顺,如今不知何处传来的风声,说是当年太子未死,在各省盘查搜戒,誓要寻出斩首。

而先皇旧部,各地藩王,本就对当今心胸狭隘,暴虐无常的帝王不满,如今听到风声,亦蠢蠢欲动起来,等待机会,起兵拥立新君。

太子流亡民间已久,如今无兵无权,就算上位,也难免沦为傀儡。因而此举不仅能立复国之功,更能争摄政之权。

各方势力各怀鬼胎,剑拔弩张,起兵作乱,致使民不聊生。

连永康镇这样的县城也戒严起来,街市封闭,往日一售而空的包子如今生意也黯淡,入不敷出,难以维系。

谭永善不禁发愁了起来。

半个月前,他又接到赵天成在扬州的来信。

赵天成混得很好,经人介绍,进了永亲王府做了家丁,同时,还帮他也寻了营生,月钱比之前还要丰厚。

谭永善犹豫了起来。

虽然他放心不下萧衍,但数着匣子里微薄得可怜的积蓄,和越来越近的科考日期,夜里辗转反侧之时,他也不得不反复考虑赵天成说的话。

这日,月影错落之时,他和萧衍一起吃晚饭,犹豫着,他终于问出那个问题。

[阿衍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只见萧衍怔了怔,然后笑了起来,答得却是毫不犹豫:“喜欢哥哥这样的。”

他本就长得俊美,此时笑得乖巧,透着少年的天真,一双潋滟多情的凤眸看着谭永善,好似真切地不掺假。

谭永善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虽知他在开玩笑,仍被吓了一跳,筷子都掉到地上。

他弯腰伸手捡起,萧衍的手也伸了过来,冰凉的指尖不经意碰到他的手背上,谭永善却好像被烫到一样,慌张地缩回了手。

[不要……开玩笑。]

萧衍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温柔的笑脸,柔声问道:“哥哥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你……快到成亲的年纪了。不能耽误你的正事。]

萧衍看着谭永善,眼神瞬间阴寒,脸上却仍然带着笑:“这些是谁和哥哥说的。”

谭永善一慌,眼神闪躲。

「没有。是我自己想的。」

「找个姑娘成家,是好事。」

明明是好事,不知为何,他却有些害怕,害怕萧衍生气,战战兢兢地观察着萧衍的表情。

只见萧衍面色平静,他沉默了一会,突然起身走近谭永善,长腿弯曲,在他身前蹲下。

他轻轻捧起谭永善的手,道:“哥哥的手,比之前粗糙了。”

谭永善哽住,不知他为何突然这么说。

萧衍将脸枕在谭永善的膝上,谭永善紧张地僵直,听见他道:“记得刚来到永康镇的时候,每天永善哥都要忙到很晚。我那时小,不懂事,怕黑,非要缠着你陪我睡觉。”

听他说起旧事,谭永善心里一软。

“于是你不得不哄着我,把东西搬到卧房来忙,叫我乖乖在床上睡,你会一直陪着我。可我真的很害怕,不粘着你是不行的。你坐在桌前,包着第二天要卖的包子,我就搬了个小板凳,就像这样,枕在你的腿上,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他缓缓说着,声音渐渐有些哽咽:“现在想起来,你那时候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却要处处照顾我。”

萧衍抓住他的一只手,将侧脸蹭在他的掌心柔柔摩擦。

眼睛在烛火下有些湿润,他叹了口气,语气有些无奈和哀伤,继续道:“明明我唯一的愿望是让哥哥幸福,可自始至终,我都是一个拖累,只会让哥哥为我吃苦。”

“对不起,永善哥。”

谭永善听他如此说,心里像是被石头砸了一般难受,眼睛骤然酸涩,双手捧起萧衍的脸,慌乱地摇头。

只见萧衍已落了泪,他粲然一笑:“我知道哥哥是为我好。可是哥哥,我不想的,不想别人,我不想离开你。”

“哥哥,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不会让你因我再吃苦受罪。”

“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玉白的脸流满了泪,萧衍抽泣着看着谭永善,语气卑微至极,近乎哀求。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谭永善心痛难忍,愧疚的泪水也淌了出来,手忙脚乱地解释。

萧衍笑了笑,用衣袖擦干了的泪,又温柔抚着谭永善的脸,拭去他的眼泪。

他乖巧地将脸埋在谭永善的膝上,感受着谭永善像小时候一样,摸着他的头安慰。

就这样温存许久,他轻笑一声,温柔道:“哥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睡了。”

谭永善点点头。

不知哪天起,萧衍主动提出要自己睡,自此之后,他们便没再一张床睡过。

“今晚,哥哥可以抱着阿衍睡吗?”

“就像小时候一样。”

谭永善坐在床沿,见萧衍端着一盆热水进来。

他笑意盈盈,将水放到谭永善脚边,半跪下来。

他比谭永善高了一头,此时却仰视着他,一双凤眸柔情似水,乖巧道:“我来帮哥哥洗脚吧。”

谭永善不安地想要推拒,却已被他抓住脚踝,脱掉了鞋子。

“哥哥小时候不也经常帮我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见谭永善坐得僵直,双手局促地抓紧床褥,眼神垂下不敢与自己对视,萧衍嘴角微微勾起。

他将谭永善的脚放在膝上,手指自下而上滑进谭永善的裤腿中,指尖和手掌一寸一寸滑过小腿细腻的肌肤。

他刚从外面打水回来,指尖有点冷,此时触在温暖的小腿上,好似吐着信子的蛇绞缠而上,伺机而动,下一刻就要吃掉美滋滋的果实。

轻柔暧昧的触碰勾起细密的痒意,谭永善吓得身体一颤,不知名的恐惧让他想要逃。

然而他再一次想要抽回小腿时,那双已滑到膝窝的大手却用力握住了他的腿,令他动弹不得。

“别动。”

他冲着不安的谭永善笑了笑,柔声道:“哥哥乖,把裤脚卷上去,不然会弄湿的。”

他一手握着谭永善的腿,另一手细心而缓慢地卷起裤脚,直到把一双细白的小腿全部露出,才抓着谭永善的脚按进热水里。

水温正合适,萧衍跪在谭永善的脚边,低着头,一只手掌握住谭永善的脚轻柔地按摩,一只手轻轻撩拨着热水浇在谭永善的小腿和足面上。

他看着手掌中的脚,在热水里泡得嫩红,十趾不时因为故意下手粗重的按摩而紧张得蜷起,他的眼睛在谭永善看不见的地方眯了眯。

明明是一双奔波劳累的双足,主人从未刻意保养过,却生得白嫩好看,敏感得不得了。

很难不说是天赋异禀,很适合用来给男人打精。

谭永善永远想不到,此时跪在他脚边,乖巧地服侍他洗脚的弟弟,脑中浮现的是何等阴暗龌龊的画面。他只是因为受宠若惊而局促不安着,想快点结束这场煎熬。

在足心轻柔按压的拇指力度骤然粗重,谭永善身子一颤,一声微弱含糊的呜咽从喉间溢出。

“舒服吗,哥哥?”

看着萧衍亮晶晶的眼睛和期待的眼神,谭永善把想要结束的话咽下,迟钝地点点头。

少年笑了笑,手指揉捏着他的足心,开口道:“话说,哥哥为什么突然想给我谋亲事。是不是……”

“有人和哥哥说了什么。”

谭永善见萧衍瞧着自己,放松下来的心情又骤然紧张起来。

他摇了摇头。

“真的吗,哥哥没有其他事情瞒着我吗?”

他依旧摇头,却垂下眼睛,没有和萧衍对视。

萧衍眼睛盯着谭永善被睫毛掩住的眸子,沉默了几秒,笑道:“没有就好,我相信哥哥。不过哥哥要是和我说谎,我会很生气的。后果会很严重。”

谭永善害怕地抬起眼,见萧衍神色如常,笑颜如花,仿佛只是在开玩笑。

他拿起毛巾帮谭永善擦干,让他躺好,盖好被子。

将一切收拾好,他上床前,到桌前背对着谭永善,倒了一杯温水。

“哥哥,喝了水,我们便睡下吧。”

萧衍双眸眯起,目不转睛盯着谭永善喝水时,纤细脖颈上滚动的喉结。

一碗水尽,他接过杯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转身熄了烛灯。

他没有睡在谭永善为他单独准备的被子里,反而钻进了谭永善的被子中。

他像小时候一样,双手抱住谭永善的腰,脸埋进柔软的胸口,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的皂角清香。

谭永善身子紧张地僵硬了一瞬,终究还是没有推开他,双手轻轻抱住贴在胸口的头颅,温柔地轻抚,像是在哄睡。

“哥哥……”

他听到萧衍轻声叫到。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是我最珍重的人。”

他指尖缠绕住谭永善的一缕乌发,细细摩挲着:“全天下的人都背叛了我,只有哥哥。是哥哥救了我,把我捡回了家。”

“所以,这世上所有的人与我而言,不过是蝼蚁,只有哥哥是不一样的。”

“我对于哥哥,也是那个唯一不一样的人吗?”

谭永善认真听着,困意却突然弥漫,眼皮沉重。

他晕乎乎地想起,第一次见到萧衍的那个月夜。

秋寒蚀骨,月华如水,美轮美奂。

良辰美景,他想着坠入净月河一了百了时,遇见了萧衍。

看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男孩,他突然想到,离他而去的爷爷,生前对他说过的话。

他刚刚懂事时,曾打着手势,手舞足蹈地告诉爷爷,爷爷是永善的救命恩人,永善要快点长大赚钱,照顾爷爷,一辈子对爷爷好。

爷爷哈哈大笑,抱住他,花白的胡子在他圆嫩的小脸上蹭了蹭,痒痒的。

爷爷捏着他的鼻子,道:“我第一次看到永善的时候,永善还是个小团子呢。那么小的一个娃娃……”

他长长的叹了口气,却又释然道:“不过,永善也是爷爷的救命恩人。”

看着谭永善惊讶圆睁地眼睛,他道:“爷爷当时已经苦到不想活下去了,但是见到永善来,我又觉得,我不能丢下永善不管。”

“我要活下来,让我的娃娃幸福。”

爷爷的手像一块衰老粗糙地树皮,抚摸着谭永善小小地头顶,却让他无比安心。

慈祥的笑容,和那句话,永远映在谭永善的记忆里,也让他坚定地抱起桥洞奄奄一息的陌生男孩。

“所以,是永善救了爷爷呀。”

所以,是萧衍救了谭永善。

泪水自渐渐阖上的眼睑落下,顺着脸颊滑落。

他想告诉萧衍,却抵不住突然而至的困意,只点了点头,便彻底地睡了过去。

萧衍用拇指拭去谭永善的泪,试探地叫道:“哥哥?”

纤长浓密的眼睫安静地低垂,回答他的只有平稳的呼吸声。

他笑了笑,吻住那双柔软的嘴唇。

“我就知道,哥哥也是喜欢我的。”

他翻身而上,将昏睡过去的谭永善压在身下,早已硬胀的分身抵在他平坦柔软的小腹上。

牙白小衫的领口被扯开,露出精致纤细锁骨下莹白如雪的肌肤。

那是一对雪白的微乳,隆起微妙恰到好处的弧度,如同少女乳鸽般含羞娇嫩,乳首却似主人一样,乖巧害羞,柔软可欺,羞涩地不敢见人,陷在两处粉圆娇嫩,微微鼓胀的乳晕中。

萧衍双手肆意地揉捏起肖想已久的奶子,果然和他想象的一样嫩,一样软。

俯首含住乳晕舔舐,将乳粒吸吮而出,涩情地挺立,又用牙尖轻轻啃噬含嘬,他听见谭永善含糊的呻吟。

手指弹在娇嫩脆弱的乳头上,谭永善在睡梦中疼得泄出一声泣音。

萧衍手掌一路顺着谭永善柔软的小腹,敏感的腰侧探进亵裤,摸到腿间半硬的肉根,和湿润的雌花,轻柔地摩挲抚慰。

他嘴角勾起,看着谭永善的睡颜笑道:

“所以,阿衍和哥哥做喜欢的人之间做的事,哥哥也会同意的吧。”

萧衍养过的第一只宠物,是一只鸟。

那是一只西域进贡的蓝喉靛颏,身形修长俊俏,歌喉婉转清脆,甚为珍稀。

他虽一向不喜这些飞禽走兽,狸奴牲畜,但如此曼妙悦耳的啼鸣宫中之前也少有,初始也觉得新奇,闲来之时也会让宫人将高悬的笼子取下,亲自喂食。

拒绝宫人递来的木勺,他直接用手掌捧着鸟食伸向笼中,吓得众人慌忙跪下劝阻,道这鸟会啄伤他,他却并不理会。

只见那鸟儿先是在笼中跳跃,慢慢地靠近他,东张西望了一会开始俯首啄食。

它吃得很慢,待到肚子鼓起,吃得满足了,便乖巧地用小脑袋蹭着他的手,唱出婉转的歌来。

“这鸟儿竟如此认主,平日其他宫人靠近喂它,它脾气可暴得很,总要啄人。没想到唯独对殿下如此乖巧。”

萧衍得意地笑了笑,小手奖励地摸了摸那鸟儿的脑袋。自此之后,每日都会来抽出时间亲自喂它,鸟笼也命人换成金子的,笼身镶满宝石。

瞧着那在珠光宝气一展歌喉的鸟,他甚为骄傲。

也许是出于炫耀的心理,一日,他带着陈国公家的世子来观赏自己的爱宠。

“好漂亮的鸟,我还是第一次见着蓝羽的。”萧启融凑到笼前看着那鸟儿道:“我父亲养了一只红喉的,不如这只好看。”

“它不止漂亮会唱歌,还只认我一个人呢。”萧衍骄傲地对他道,勾勾手指招那鸟儿过来,却不想今日那鸟儿看也不看他一眼,直直往萧启融的方向扑腾。

萧启融和他一道伸出手指,那鸟儿便对着他轻啄轻蹭,啼鸣比平日更加悦耳,甚至啄了羽毛递到他手上,乖巧温顺地不像话,完全不记得阴着脸的萧衍。

“看来,比起你这个主子,它好像更喜欢我,连羽毛都送给我了。”

萧衍没有说话,只死死盯着那“背信弃主”的昔日爱宠,稚嫩的脸上显出阴鸷的神色。

入夜,宫人睡下之后,萧衍独自走出寝殿。

大殿静悄悄的,他爬到红木椅上,踮起脚尖取下鸟笼。

鸟儿正在睡觉,被突然伸进笼中的手抓住,发出嘶哑的啼鸣。

然而下一刻,上下嵌合鸟嘴中塞入的正在焚燃的香,便将啼叫湮灭在一阵烧焦之气中。

秀美的躯体被在掌中扭曲挣扎,绚丽的羽毛因痛苦而剧烈抖动,飘零到大殿的红毯之上。

身着锦服的孩童摸着鸟儿的头轻抚安慰,稚嫩的脸上露出天真残忍的笑容。

自此,宫里少了一只歌声曼妙,高贵优雅的靛颏,笼中却多了一只乖巧僵硬,终日惊惶的哑雀。

萧衍第一次见到谭永善,便让他想起这只最终死于惊惧的雀。

一双乖巧胆怯,却亮晶晶的眼睛,很漂亮,担忧地看着他,见他醒了,才露出放心的笑,匆忙地递给他一碗水。

与那只鸟儿不同的是,谭永善天生就不会说话。

脏兮兮的,弱小又可怜,甚至连话都不会说,但那双眼睛告诉他,眼前这个人带着不必规训,与生俱来的乖顺和软弱。萧衍甚至怀疑,这样的善良可欺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但他很喜欢。

因为乖,才好掌控。

因为善,才更好诓骗真心,才不会有欺骗与背叛。

如他所料,对自己这个捡来的弟弟,他不过就是偶尔撒撒娇,说说甜言蜜语,展示对他的依赖,把所谓的亲情挂在嘴边,便足以让这个傻子对他掏心掏肺的好。

说心里话,他并不感谢谭永善,甚至觉得他的单纯善良很是可笑。但却享受着这份独一无二的爱意,对非他莫属的温暖很受用。

他并不缺钱,从很久之前,他便不需要谭永善操劳,赚那些微不足道的银两,但他却从未阻拦。

因为他很享受。

享受看谭永善想他念他,为了他倾尽所有,好似整个人都是为他而活一般。

这是独属于他的。

从他被谭永善捡到的那一刻起,这个人的宿命,便是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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